CE认证ATEX防爆指令
1994年3月23日,欧洲委员会采用了“潜在爆.炸环境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”(94/9/EC)指令。这个指令覆盖了矿井及非矿井设备,与以前的指令不同,它包括了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,把潜在爆.炸危险环境扩展到空气中的粉尘、可燃性气体、可燃性蒸气与薄雾。那么产品做防爆指令需不需要贴附CE认证标志呢?我们一起看一下!
该指令适用的设备范围特别大,大致上包括固定的海上平台、石化厂、面粉、磨坊以及其他可能存在潜在爆.炸性环境的场所适用的设备;该指令也适用于安全使用必须的部件,以及在适用范围内直接对设备安全使用有利的安全装置。这些装置可以在潜在爆.炸性环境外部。
概括的说,应用该指令有三个前提条件:
(1)设备一定自身带有点燃源;
(2)预期被用于潜在爆.炸环境(空气混合物);
(3)是正常的大气条件下。
产品CE认证ATEX防爆指令办理流程:
(1)客户提交认证申请,与检验公司签订合同;
(2)检验公司指导客户准备各类资料;
(3)在国内实验室根据标准进行防爆实验;
(4)检验公司审核防爆试验报告,审核技术文件提交审核意见;
(5)检验公司审查整改项及关闭NCR;
(6)检验公司签发EC型试验证书;
(7)检验公司进行工厂防爆体系审核;
(8)检验公司签发CE证书。
总结一下,以上ATEX防爆指令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。
拟用于潜在爆.炸危险环境设备的制造商,应用ATEX指令条并贴附CE标志,不用考虑应用其他更多的要求,就可以在欧洲任何地方销售其防爆设备。所以说,产品办理ATEX防爆指令是需要贴附CE认证标志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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